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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 簡易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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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簡易勞動合同

廣?東?省 簡易勞動合同

廣 東 省

簡易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單 位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 份 證 號 碼: 

現  住 址: 

戶 口 所 在 地: 

聯 系 電 話: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制

諮詢熱線電話:12333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前 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為前 個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 。

二、工作崗位、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內容為 ,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其中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意。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

3、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的工資支付週期為 (小時/日/周/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為 元/週期,支付日期為 ,支付方式為 (現金/轉帳)。

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為 。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以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基數計算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具體標準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和省、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甲方未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乙方可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舉報投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當按規定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和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符合相關規定的還應支付醫療補助費。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八、調解與仲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解決。

九、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政策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地方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