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其它合同>合同樣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單版)

合同樣本 閱讀(1.18W)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單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簡單版)

{子問題開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子問題開始}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子問題開始}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子問題開始}第一條工程專案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內容: 。

1.4 承包形式: 。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工程期限 2.1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2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2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2.3 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發票。

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乾價為人民幣(大寫) (¥ 元)。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乾價。

3.1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工程款;

3.2 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工程款;

3.3 餘款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和採購 4.1 工程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4.2 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5.1 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2 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並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5.3 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採用包乾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6.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6.2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 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3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質量保修 8.1 本工程保修期限為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8.2 在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絡。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12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絡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10%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絡電話: ;乙方保修聯絡人: 。

{子問題開始}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15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9.2 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3 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子問題開始}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子問題開始}第十一條附則 11.1 甲方代表為 ,乙方代表為 。

11.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子問題開始}甲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子問題開始}乙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