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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委 託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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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委 託 書

授 權 委 託 書

{子問題開始}授{子問題開始}權{子問題開始}委{子問題開始}託{子問題開始}書

委託人:

受委託人:

姓名:孫律師 工作單位:蘇州律師事務所

職務:律師 電話: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單位)與{子問題開始}蘇州市{子問題開始}某{子問題開始}裝置配套廠因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孫律師的許可權為:1、2、3。

1.一審:代寫訴狀、立案、繳納訴訟費、簽收法律文書、申請證據保全、調查證據,財產保全、參與訴訟活動、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對方提出反訴時代為參與訴訟活動;

2.二審:代寫上訴狀、立案、繳納上訴費、簽收法律文書、申請證據保全、調查證據,財產保全、參與訴訟活動、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對方提出上訴時候參與訴訟活動;

3.執行:代寫執行申請書、申請執行、立案、進行執行和解、領取執行款等當事人所享有的全部許可權。

委託人:某電子電路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