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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退休後有何待遇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76W)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為五至六級的職工,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改發基本養老金。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為七至十級工傷職工,與普通職工同樣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費和進行基本養老保險費調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退休後有何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