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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後應注意什麼事項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32W)

蒐集證據,證明自己的情況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及時申請工傷認定,不要錯過工傷認定的期限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傷者或是自己家屬要找當地社會保障部門要工傷認定申請表,按照上面的材料進行準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發生工傷後應注意什麼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