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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上報時間有限制嗎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73W)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患有職業病,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受傷的勞動者可以上報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向當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申請,遭受工傷的勞動者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自行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遞交相關的資料,申報工傷。

工傷上報時間有限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