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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怎麼和老闆談賠償

任何談判都要有足夠的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進行談判,除非對方承認傷者受傷跟自己有關係的事實,如果老闆耍無賴,就可能談判失敗,而自己又疏於尋找證據,即便訴訟也很有可能會敗訴。

工傷怎麼和老闆談賠償

談判之前儘量尋找證據,證明傷者是在老闆處工作過程中受傷的事實。有了這方面的證據,跟老闆談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談賠償,如果差距太大就訴訟維權。

在跟老闆談賠償的時候,自己一定要有一個賠償的標準,賠償的標準應當找律師詢問,沒有賠償的依據和任何人談判都註定會是一個失敗的談判,要麼得到的賠償價格很低,要麼要求的賠償數額太高,將談判談死,迫使老闆什麼都不承認,如此一來一旦談判失敗,再想尋找證據讓老闆賠錢,將面臨取證困難的局面,對傷者維權十分不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