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工傷住院期間是沒有辦法判定或者計算賠償金額的,因為工傷待遇中包含了治療費用、住院期間的生活費、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如果有傷殘還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在工傷賠償中,醫療費用是需要治療結束之後才能計算待遇稽核,住院期間生活費是根據住院時間計算,需要在住院之後計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資是需要再勞動能力鑑定之後才能知曉;傷殘等級的賠償金額需要在勞動能力鑑定來進行確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二、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在勞動者進行工傷索取賠償的過程中應當對自身的傷勢和工傷等級進行及時鑑定,並且按照法定程式進行申請辦理。同時工傷認定也是有相應的標準的,相關人員應當按照標準進行索取賠償,賠償數額在下發期間應當及時關注相關資訊。更多相關問題也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