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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學生的誤工費是否存在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32W)

交通事故學生的誤工費是否存在

交通事故學生的誤工費是否存在

學生通常情況下是沒有誤工費的,但是需要賠償其他的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

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後,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

2、計算的依據各不相同。

因行業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於誤工費計算的依據,也是因人而異。

3、具有一定的推繹性。

一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而對於該時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據一定客觀資料,在排除對其收入產生不利或者有利影響因素的情況下,進行推算。

1、非持續性的誤工

這種誤工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2、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

這種誤工的時間從受到傷害耽擱工作之日計算至定殘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傷害死亡的

從侵權行為開始計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時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計算誤工費,因死亡賠償金已補償預期收入)。

誤工費的發放肯定會有一定的條件,就是當事人在實際的生活中確實存在工作上的耽誤,所以一般情況下學生是不會有誤工費的,但是具體的賠償需要結合當事人的傷情,進行一定的分析,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出現問題,但是自己應該積極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