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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計程車司機誤工費應該怎麼計算?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7.8K)

輕傷計程車司機誤工費應該怎麼計算?

我們說到誤工費一些農民工朋友肯定不會感到陌生,誤工費就好比當今大部分農民工來說都有一,它能滿足農民工朋友們基本利益不受侵犯,當自身說到一些危險時候,能夠有效的利用起來,輕傷計程車司機誤工費具體應該怎麼計算呢,我們一同合作者尋找答案。

一、計程車停運損失是否等於計程車司機的誤工費?

計程車行業屬於特許運營,僅有法人才能進行取得特許運營資格,司機亦須考取相應資質證書後才能駕駛出租車。計程車受損,司機賴以獲取經濟收入或生活的工具不能使用,當然會產生停運損失;計程車駕駛人員傷亡,計程車的部分時段同樣不能運營,會產生誤工損失。分析停運損失和誤工損失的方法有很多,大多從相關概念出發,將上述損失定性為財產損失,加以成本經濟學的理論加以論述。不論從哪種立論出發,有多麼複雜的分析,可以肯定的是,在銀川地區計程車行業運營模式下,無論是計程車受損還是計程車司機受傷,計程車均不能運營,均會產生出租車車主租金無法取得、計程車司機收入停止、相關稅費無法上繳等損失,損失的性質、數量均是一致的。因此,計程車停運損失應等於計程車駕駛員的誤工損失。為方便論述,在以下的分析中,將該損失簡稱為“計程車收入損失”。

二、“計程車收入損失”的範圍如何定性?

一般而言,計程車司機因多種條件的限制和相異,在收入方面總會表現出個體差異。但從長遠來看,計程車行業的收入一直穩定在一定的區間內,表現出該行業自身的特點,否則也不會有每年各地區各行業從業人員收入的統計資料存在。2013年度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人員年均收入為55507元,2014年度為58565元,平均每自然日為150-160元之間。那麼,每日的租金是否包含在上述收入之內,成為司法實踐中一直爭論的問題。我們認為,法不能違背常理。如果每自然日150元左右的收入當中包含了租金,而每位計程車司機每日平均負擔的租金為90-100元。如此核減,計程車司機可用於支出生活的收入僅餘50-60元,如此低的收入與計程車行業從業人員眾多、市場活躍的情形是不相匹配的,顯然也是不符合常理的。實踐中,各出租車公司出具的計程車每日的營業收入證明均在400-500元之間。

雖然此類證明因計程車公司與車主利益的一致性而未能盡顯真實,但也不能完全否認其客觀性,因為該資料基本上與前述行業從業人員收入統計資料與負擔租金之和是相吻和的。因此,起碼寧夏地區的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人員的收入統計資料,大體上反映的是可支配收入(包括油、氣消耗成本)。因此,計程車收入損失,均應以行業收入資料累加每日租金作為計算基數。

因計程車的稅、管理費、保險費等成本,均由車主負擔,故可以認為計程車的承包者向車主交納的租金,已包含了上述成本,不應再列入“計程車收入損失”。

上面等內容已經充分的說明了,誤工費的計算是有一定的限制條件的,並不是說只要是輕傷計程車司機就一定會得到誤工費,所以,身為計程車司機朋友們,當自身受到一定的傷害時,我們應該合理的利用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