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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蘇州工傷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47W)

2021年蘇州工傷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年蘇州工傷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依據《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至十級傷殘,按照《條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20萬元,六級16萬元,七級12萬元,八級8萬元,九級5萬元,十級3萬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9.5萬元,六級8.5萬元,七級4.5萬元,八級3.5萬元,九級2.5萬元,十級1.5萬元。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況,在基準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20%確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並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基準標準的調整,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確定。

第二十八條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解除勞動關係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至十級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制定。

二、申請工傷賠償程式是怎樣的?

1、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辦理機構是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或者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2、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4、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影印後退還。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傷賠償的標準是要看評殘的級數是怎麼樣的,評殘的級數越高,那麼賠償的金額就會越多,工傷的賠償金額還要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和平均收入來進行計算,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動的話,那麼就可以申請一次性補助金,所以,不同的工傷情況和不同的申請方式,那麼賠償的標準就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