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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失蹤工傷賠償怎麼算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35W)

職工失蹤工傷賠償怎麼算

我們都知道作為一個工作者來說都可能出差,那麼如果在出差的時候失蹤了,這個時候用人單位應該如何處理呢?失蹤到底算不算工傷賠償呢?如果算工傷賠償,職工失蹤工傷賠償怎麼算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瞭解。

職工因公外出期間因意外事故失蹤的,從事故發生的下個月起三個月內,本人工資照發,從第四個月起停發工資,對失蹤職工的供養親屬按月發給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發給喪葬補助金和其餘待遇。當失蹤人重新出現並經法院撤銷死亡結論的,已領取的工傷待遇應當退回。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專案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大家通過上述文章的介紹,我相信大家對於職工失蹤工傷賠償有一定的瞭解了吧,只要是在工作的期間失蹤的就要算作是工傷賠償,希望小編蒐集的文章能夠幫助大家瞭解更多工傷方面的知識,如果大家還想了解其他工傷賠償的法律問題,歡迎繼續關注我們本站網站推出的文章或者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