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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舉證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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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舉證清單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何解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房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它是關於房屋和土地的權益爭議,一旦發生房產糾紛,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
1、調解。房產糾紛雙方先自行協商解決。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事糾紛調解,包括房產糾紛的調解。
2、仲裁。調解解決無效的,房產糾紛雙方可到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房產糾紛雙方必須執行。
3、訴訟。如仲裁結果雙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選擇用訴訟的途徑解決房產糾紛,當事人就需要找專業的律師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