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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如何訂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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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如何訂買賣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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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如何履行買賣合同,買方如何避免買賣合同糾紛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結算方式等。但是,履行義務人必須首先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來進行履行。買方應當如何履行買賣合同呢?履行過程中買方應當注意什麼,避免發生買賣合同糾紛?一、買方如何履行買賣合同1、確定賣方提供的標的物有無權利瑕疵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權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對標的物主張權利,買方不能取得所有權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權。為保證買方能夠取得不受爭議的財產,買方必須要求賣方在訂立合同時提前說明,該出賣物是其擁有所有權和合法處分權的財產,如果賣方未將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權利的情形預先告知買方,則買方有權請求降低價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2、確定標的物有無質量缺陷賣方出賣的標的物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約不定期,如果標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缺陷),買方應於接受標的物的當時提出;如果標的物有隱蔽缺陷(即需要經過技術鑑定或在物的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缺陷),買方應於規定的期限內提出。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買方已接受的,賣方應根據情況承擔降價、修理、更換、退貨、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宣告,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願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3、敦促賣方按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有關手續。例如對於房產、機動車輛、船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二、買方如何避免買賣合同糾紛1、定金條款。慎用定金條款,定金通常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對於交付定金和收受定金的任何一方來說,定金是一把“雙刃劍”,如果雙方對於履行合同的相關因素在簽訂合同時尚不能確定,儘量不用定金條款,定金可能是雙倍返還或沒收,所以可以用“訂金”即預付款的形式來代替。2、送貨上門。送貨方式上儘量採用送貨上門的方式,有利於爭取管轄權和驗收貨物,掌握主動權。3、先交貨物(樣品封存)。如果貨物質量不利檢驗時,可以憑樣品驗收,簽訂合同時封存樣品,雙方簽字。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糾紛。當事人也可以諮詢,尋求專業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