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在一個單位工作10年,被辭退,可以得到多少補償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2.67W)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每工作滿一年的,可以獲得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所以工作10年被辭退的,可以獲得10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在一個單位工作10年,被辭退,可以得到多少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