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勞動合同律師解答>

公司過錯方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還要賠付培訓費嗎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 閱讀(6.24K)

在試用期內職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用;在合同期內職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用。勞動者賠償培訓費的具體支付辦法是:如約定服務期的,則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公司過錯方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還要賠付培訓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