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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健康證辦理

體檢地點: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 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此項工作的,其出具的體檢單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簽發健康證

成都健康證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