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合同>其它勞動合同>

單方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是否繼續存在

其它勞動合同 閱讀(1.82W)
單方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是否繼續存在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下終止勞動合同還繼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嗎?

 勞動合同期滿後繼續工作而未續簽勞動合同,此屬於“過期合同”問題。“過期合同”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勞動者和原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是一種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儘管事實勞動關係在建立形式上存在缺陷,但仍然是勞動關係,屬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對於終止勞動合同還繼續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第2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關係,並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