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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續簽勞動合同需要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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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續簽勞動合同需要備案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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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勞動合同備案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廣州需要勞動合同備案的流程:



    首先,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要提供的資訊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型別、組織機構程式碼,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職工姓名、時間等。



    其次,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型別、組織機構程式碼發生變更後,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登出後,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登出手續。



    勞動用工備案辦理方式是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登記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用工備案管理部門進行初次備案。備案時需提交以下材料:組織機構程式碼證、企業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其他用人單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許可證的原件及影印件;職工名冊、勞動合同樣本;另外還有勞動用工備案管理系統用人單位使用者開戶申請表和用人單位登記表和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