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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必須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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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必須仲裁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勞動合同仲裁

您好!    
1 建議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
2 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服、工作往來資訊、證人證言、錄音等可以證明你存在勞動關係證據,要求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3 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補繳或相應經濟補償金;
4 可以要求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5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拖欠或剋扣的工資及其拖欠或剋扣工資額加付25%經濟補償金;
6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或辭退的經濟補償金;
7 單位行為屬於違法,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8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0 建議委託律師代理,詳情請來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