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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承包方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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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承包方義務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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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有什麼區別

《勞動合同法》管勞動關係中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合同法》管普通的合同關係(買賣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代理合同等等,不包括勞動合同)。

法律對普通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平等保護的,但對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不平等保護的——更傾向於保護勞動者權益、而非企業的利益。立法意圖完全不同,所以需要單列為一部法律。從調整物件的不同來劃分,《勞動合同法》主要調整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而《合同法》則適用所有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