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就甲乙雙方合作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廠房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二條 廠房法律概況
1、廠房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
組織機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廠房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廠房租賃期共_____年。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 月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續租給乙方。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廠房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整年租金為_______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賃期整體的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廠房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租金交付為每___個月一個交付期間,乙方應在下一交付期限開始前____個工作日通過轉賬或交付現金的方式支付下一交付期限的廠房租金支付方式為:每次支付________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在租賃期間內產生的水費、衛生費、電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應由乙方繳納的費用,怠於繳納,由甲方代繳,則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額的0.5%每日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廠房修繕與使用
1、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人為、惡意損害承租廠房主體結構等,則應照價賠償或維修、更換。
2、租賃期間,甲方作為房主負有廠房本身結構與附屬設施的穩定性的保障義務。甲方應保證廠房主體結構安全,防止廠房主體結構與附屬設施墜落、脫落以及其他致人損害的事件發生,如甲方未盡其保障義務,所造成的相關法律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廠房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出售該出租的廠房,出售後,本合同對新的廠房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如需轉租、轉借、轉讓承租廠房,則應與甲方友好協商相關事宜。
3、甲方出售廠房,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相應的違約責任:
(1)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廠房。
(2)甲方自始未取得廠房所有權。
(3)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其他義務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十條)。
(4)故意阻礙乙方正常生活經營的。
(5)其他違反合同約定與法律法規的行為。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相應的違約責任:
(1)利用承租廠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2)拖欠房租一個月以上。
(3)其他違反合同約定與法律法規的行為。
4、租賃期間,乙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有權在被告知後另行轉租他人,並退還乙方押金、剩餘租金等相關費用。
5、租賃期間,甲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乙方有權就甲方解除合同對自己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6、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7、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廠房交付及設施裝置的驗收
1、甲方承諾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前完成對30畝新地塊的徵收工作並將1000畝的山林流轉審批給乙方,以便乙方後續的生產經營。(承諾的新地塊的徵收與山林的流轉紅線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應就乙方之需求,在租賃期開始之前建設完畢廠房(需求包括但不限於 ),以便於乙方能夠立即投入生產經營。甲方建設完畢後,由乙方驗收。乙方驗收完畢,應出具書面驗收單進行確認驗收(附件五)。
3、甲方承諾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對乙方生產經營的政策扶持審批流程,方便其進行生產經營(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損失條款
如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為維護權益向違約方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諮詢費、律師調解費、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交通費、保全費、差旅費、鑑定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廠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承諾以_______為優先僱工地,對勞動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從而幫助甲方解決就業與扶貧問題,但乙方在優先僱工地無法在薪酬待遇與人員素質等方面僱傭到合適且足夠的勞動人員,則乙方有權另行僱傭其他地區勞動人員。
2、乙方承諾自購生產裝置設施以便於自身的生產經營,自購的生產裝置設施由乙方所有,不隨廠房租賃關係的改變而改變。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送達條款
1、 本合同項下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信件、資料電文等,應當傳送至本合同下列約定的地址、聯絡人和通訊終端。一方當事人變更名稱、地址、聯絡人或通訊終端的,應當在變更後3日內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實際收到變更通知前的送達仍為有效送達,電子送達與書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省 市 區/縣 路 號。
甲方(□同意□不同意)接受電子檔案送達,
電子終端資訊如下:
行動電話:
微訊號:
電子郵箱:
乙方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省 市 區/縣 路 號。
甲方(□同意□不同意)接受電子檔案送達,
電子終端資訊如下:
行動電話:
微訊號:
電子郵箱:
2、任何一方當事人向對/他方所發出的信件,自信件交郵後的第7日視為送達;發出的簡訊/傳真/微信/電子郵件,自前述電子檔案內容在傳送方正確填寫地址且未被系統退回的情況下,視為進入對方資料電文接收系統即視為送達。若送達日為非工作日, 則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送達。
4、 合同送達條款與爭議解決條款均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整體或其他條款的效力的影響。
合同附件:
附件一:新地塊的徵收與山林的流轉紅線圖
附件二:廠房產權證
附件三:甲方主體資訊
附件四:乙方主體資訊
附件五:驗收單
(簽章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