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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沒續簽勞動合同但在繼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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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沒續簽勞動合同但在繼續工作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繼續工作可以辭職嗎




    合同到期未續簽但繼續工作,雙方形成新的勞動關係。



    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



    由於屬於事實勞動關係,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



    單位解除時,除需要支付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外,還需要支付合同到期未續簽的經濟補償,以及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解除時,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外,還有權得到未續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