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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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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實施細則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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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實施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細則有哪些內容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是保障我國公民以及合法組織能夠依法獲得相關資訊,不僅如此政府的資訊公開是面向人民、政府機關、社會組織等等諸多場所,所以這個政策對我們是有相當大的好處的,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江蘇省實施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細則有哪些內容。


  江蘇政府資訊公開條例:


  一、圍繞深化改革推進公開

(一)進一步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要在全面公開省、市、縣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基礎上,實行清單動態管理,方便公眾獲取和監督。做好省政府部門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公開和權力清單標準化建設工作。建立省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及時向社會公佈並納入國家統一目錄清單。(省審改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市場監管公開透明。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等有關要求,依法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及時公佈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實行“陽光執法”。重點推進保障性住房、產品質量、生態環境、旅遊市場、智慧財產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監管執法資訊公開,公開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標準、程式和結果。(省有關部門負責落實)加快完善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和省公共信用資訊系統,實現資訊歸集共享,向社會公示企業嚴重違法失信資訊,公示資訊抽查結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資訊。積極做好各級政府信用資訊與“信用中國”網站對接工作,推動信用資訊互聯共享。省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將對企業作出的行政許可准予、變更、延續、撤銷以及行政處罰等資訊通過市場監管資訊平臺和省公共信用資訊系統進行歸集和公示。(省信用辦、省工商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政務服務公開。開展國家“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業務支撐體系建設試點,推進企業註冊登記、投資專案領域的並聯審批、聯動監管、多評合一、多圖聯審、容缺預審等工作,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由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牽頭落實)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公開服務指南,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省有關部門負責落實)推進面向轉移落戶人員的服務公開,及時全面公開戶口遷移和居住證申領政策,以及辦理條件、流程、時限、依據、費用、聯絡方式等資訊,公開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出入境證件等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資訊。(省公安廳會同相關部門落實)


  二、圍繞促進經濟發展推進公開

江蘇政務公開內容:

(一)進一步推進經濟社會政策公開透明。重點圍繞結構性改革,加大對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等方面政策的公開力度,及時公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有效需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重大改革舉措、全面提升對內對外開放水平、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擴大傳播範圍,提高知曉度。對公開的重大政策,要分專題進行梳理、彙總,通過在政府網站開設專欄、設立微博微信專題、出版政策及解讀彙編等方式集中釋出,增強政策公開的系統性、針對性、可讀性。(各市、省各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專案資訊公開。充分利用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等資訊系統,圍繞我省水利、鐵路、高速公路、機場、軌道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及教育、衛生、文化、保障房、節能環保等重大民生類建設專案,做好審批、核准、備案等資訊的公開,加大線上監測、專案稽察、執法檢查等執法資訊的公開力度,以公開促進公共產品供給質量提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重大建設專案批准和實施資訊公開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按照國家相關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公開的範圍、程式、標準等。(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落實)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專案的資訊公開,及時更新PPP專案庫。(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資訊公開。推動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透明執行,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資訊、成交資訊、履約資訊以及有關變更資訊等,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公開和資訊資源共享。及時研究制定我省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資訊公開實施意見。整合全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推動公共資源交易資訊在全省範圍內互聯互通。(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牽頭落實)

(四)推進減稅降費資訊公開。加大對支援小微企業、支援創新創業、兼併重組等方面的稅收優惠和減免政策公開力度,充分發揮新媒體的主動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曉度和傳播率。(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牽頭落實)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公佈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以及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明確專案名稱、設立依據、標準等,公開對清單之外亂收費、亂攤派等行為的查處結果。具體執收單位要在收費場所公示收費檔案依據、主體、專案、範圍、標準、物件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五)推進國有企業運營監管資訊公開。依法依規公開國有資本整體運營情況、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經營業績考核有關情況、國有資產監管制度等。推動全省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國有產權轉讓、增資擴股等方面的資訊公開和結果公示。及時公開省屬國有企業改革重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構、財務狀況、重要人事變動、企業負責人薪酬等資訊。研究起草省屬國有企業資訊公開有關制度,啟動公開試點工作。(省國資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圍繞民生改善推進公開

(一)推進扶貧工作資訊公開。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全面完成新一輪脫貧致富奔小康低收入物件的建檔立卡工作,對低收入農戶、幫扶責任人在村、組進行全面長期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將扶貧相關政策印製到幫扶手冊上,發放到低收入家庭,確保扶貧物件看得到、看得懂、可享受、能監督。省市縣鄉村五級逐級簽訂減貧責任狀,公開低收入人口脫貧計劃,對達到脫貧標準的由農戶簽字確認同意銷賬,並在鄉、村、組全面公示。制定實施精準扶貧就業創業、教育支援、健康援助、金融助推、交通支援、國土支援、“百企幫百村”、社會幫扶等八項行動,及時公開相關資訊及措施落實情況。全面建立扶貧公告公示制度,縣級政府建立完善扶貧專案立項、審批、實施、驗收、決算、公告等管理制度和監管程式,管好用好扶貧資金。指導督促相關社會組織及時公開扶貧捐贈資訊,適時開展扶貧第三方評估,提高社會扶貧公信力和美譽度。(省扶貧辦牽頭落實)

(二)推進社會救助資訊公開。細化公開內容,進一步增強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資訊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公開資訊的到達率。低保方面,重點公開城鄉低保政策、工作程式、物件人數、低保標準、補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資料類資訊每季度公開1次,加強社群(自然村、組)一級低保物件名單的長期公示;特困人員救助方面,重點公開供養標準、供養人數、資金支出金額等情況,每半年公開1次,公開到縣區級單位;醫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政策、工作程式、救助物件的人次數、資金支出等情況,資料類資訊每半年公開1次;臨時救助方面,重點公開救助政策、工作程式、救助物件的戶次數、救助水平、資金支出等情況,資料類資訊每半年公開1次,加強社群(自然村、組)一級救助物件的長期公示;減災救災方面,及時進行災情會商和評估,釋出災情資訊和救災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公開災害應急救助、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救災資金物資調撥使用等情況。(省民政廳牽頭落實)

(三)推進就業創業資訊公開。圍繞推動新一輪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落地生效,重點做好支援大眾創新創業、援企穩崗、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分流安置等政策公開,及時公開各項就業創業補貼的扶持物件、申領條件、申領程式、補貼標準等資訊。加強創業培訓、創業載體、創業服務等方面的資訊公開,及時公佈省級創業示範基地、江蘇省大學生優秀創業專案等申報程式、評審結果。圍繞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重點做好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等活動資訊公開。及時公開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月和政策宣傳月、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巡迴校園招聘會、“名校優生計劃”等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資訊。切實做好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資訊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資訊的釋出工作,擴大就業創業資訊服務的受眾面。(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落實)

(四)推進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資訊公開。做好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資訊公開工作,公開棚戶區改造政策、徵收(拆遷)補償方案、補償程式和補償結果,公開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和分配情況,進一步落實住房保障政策、房源、物件、審批流程和分配結果等資訊公開。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路等形式強化對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傳,物件認定過程嚴格按照規定做到村、鎮、縣逐級審批公示,補助標準公開透明、資金撥付有據可查。組織編制省級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並公開,督促指導全省13個城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和8個行業(部門)分中心按要求公開年度報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落實)

(五)推進環境保護資訊公開。加強空氣質量資訊釋出,實時公佈空氣質量資訊和首要汙染物,把區域空氣質量預報時間提前到5天,城市空氣質量預報時間提前到48小時,並提出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和出行建議等。推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資訊公開,各市、縣人民政府及供水單位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使用者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推進重點排汙單位依法向社會公開其產生的主要汙染物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以及汙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執行情況,定期公佈超標企業名單。督促檢查建設單位公開建設專案環評資訊,加強建設專案環評審批資訊的全過程主動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省環保廳牽頭,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氣象局落實)

(六)推進教育、衛生和食品藥品安全資訊公開。做好教育專項督導報告和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地區、薄弱學校、薄弱環節基本辦學條件工作進展和實施成效等公開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劃片工作程式、內容、結果,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推動高校財務資訊公開,主動公開預決算資訊,高校收費專案、依據、標準與投訴方式,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儀器裝置、圖書、藥品等物資裝置採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以及學生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助學貸款與勤工儉學的申請、發放情況和管理規定,公務出國情況等。(省教育廳牽頭落實)健全完善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工作制度體系,健全公開目錄,進一步拓寬“三公開”工作內容,創新工作機制,實現醫療服務資訊精準“投放”,更好地服務社會和群眾。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的相關文字公開,繼續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每月、每季度、每年定期通過省衛生計生委網站向社會發布全省法定傳染病疫情資訊,做好傳染病防控資訊釋出。(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及時釋出食品藥品相關監管資訊。每週釋出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資訊,每月釋出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定期公佈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告。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資訊公示,適時釋出消費警示資訊和產生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資訊,積極迴應社會關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落實)


  四、圍繞助力政府建設推進公開

(一)積極推進決策公開。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眾代表、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等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擴大公眾參與,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和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並公佈意見收集、採納情況和理由,特別是涉及文化教育、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重大民生事項,主管部門要建立並推行民意調查制度,引導公眾廣泛參與政策制定。(各市、省各有關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各級政府要圍繞政府工作報告、發展規劃提出的重要事項,特別是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細化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並向社會公佈。原則上每季度公開1次年度重點工作和民生實事進展落實情況,明確改進舉措,確保執行到位。及時在縣級以上政府入口網站集中公開決策部署、督查重點、督查行動、整改落實、問責及獎懲情況。(各市、省各有關部門負責落實)深化審計結果公告及整改情況公開,依法依規公告審計結果,以公開推動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促進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實。(省審計廳牽頭落實)

(三)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在做好各級政府預決算公開工作的同時,重點推進省、市、縣三級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和單位預決算公開,公開內容應包括本單位職責、機構設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機關執行經費等情況。除涉密資訊外,部門預決算支出應當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細化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在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的同時,公開會議費、培訓費預決算。縣、鄉級部門和單位要重點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包括專案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式、資金分配結果等。(省財政廳牽頭落實)


  五、圍繞擴大政務參與加強解讀迴應

(一)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出臺重要政策,牽頭起草部門應將檔案和解讀方案一併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於檔案公開後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釋出。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應通過參加新聞釋出會、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帶頭宣講政策,解疑釋惑,傳遞權威資訊。各市人民政府、與巨集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的省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每年解讀重要政策措施不少於3次。加強專家庫建設,為專家學者瞭解政策資訊提供便利,更好地發揮專家解讀政策的作用。要針對不同社會群體,採取不同傳播策略,注重運用各級各類新聞媒體,特別要重視發揮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定向定調”作用,及時全面準確解讀政策,增進社會認同。

(二)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各市、省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做好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務輿情監測工作,擴大輿情收集範圍,及時瞭解各方關切,有針對性地做好迴應工作。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等熱點問題,要認真研判處置,及時藉助媒體、網站等渠道釋出準確權威資訊,表明立場態度,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資訊釋出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資訊,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6小時內進行首次資訊釋出,並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釋出會。

(三)更好發揮媒體作用。各市、省各有關部門要善於運用媒體釋出資訊、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推動工作。對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經濟執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等方面資訊,要統籌運用媒體做好釋出工作。重要資訊、重大政策釋出後,要注重運用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時段及時報道解讀。出臺重大決策部署,要通過主動向媒體提供素材,召開媒體通氣會,推薦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接受訪談等方式,做好釋出解讀工作。暢通媒體採訪渠道,創造條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負責人列席有關重要決策會議。


  六、圍繞增強公開實效加強能力建設

(一)提高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標準化水平。分步開展公開試點,選擇部分省轄市和省級部門,探索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實施政府資料共享開放、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擴大公眾參與監督等示範試點,以點帶面,引領帶動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積極參與《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修訂,完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規定。推進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建設,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提升主動公開的規範化水平。積極做好政府規章和政策性檔案清理結果公開工作。加強對規範性檔案公開的審查,定期對不公開的政府資訊進行評審,確保應公開盡公開。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對擬公開的政府資訊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

(二)提高政務公開工作資訊化集中化水平。研究落實全國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相關要求,充分發揮政府入口網站資訊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增強釋出資訊、解讀政策、迴應關切、引導輿論的功能。加強政府網站資料庫建設,著力完善搜尋查詢功能,提升公開資訊的集中度,方便公眾獲取。強化與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的聯動,增強資訊傳播效果。辦好政府公報,著力提升規章、規範性檔案的釋出質量和時效,並做好網上釋出工作,發揮好標準文字的指導和服務作用。加快全省“12345”政務服務熱線體系建設,鼓勵開展政府開放日、政策大講堂、網路問政等主題活動,增進公眾參與和監督。

(三)提高政務公開隊伍專業化理論化水平。依託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等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加強對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新任職公務員的培訓。要圍繞每2年對全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的要求,制定業務培訓計劃,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分級分層組織實施。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要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增強專業素養,強化公開理念,提高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至少聽取1次政務公開工作彙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要確定1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工作分工,並對外公佈。政務公開工作尚未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的,年內應予納入,所佔分值權重從2017年起不應低於4%。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或工作措施,並在本工作要點公佈後30個工作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承擔牽頭任務的部門要精心組織,加強指導,確保相關工作任務如期完成。省政府辦公廳將對各地、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並公佈評估結果。

雖然上面只是江蘇省的條例,但是大家都要清楚歸家政府的資訊公開條例是全國有效的,因此當我們的權益受損的時候,法律會公正的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結果。切記不要忍氣吞聲,要勇敢的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