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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業務外包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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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業務外包協議書範本

人力資源業務外包協議書範本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的人力資源業務外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本協議鑑於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提供安排勞動力、代發工資、代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服務。

2.本協議鑑於乙方有提供外包服務的合法資格及能力並願為甲方提供外包服務。

3.本協議中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務僅適用於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人事外包業務所涉及的員工。

4.如甲方出現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或政策中規定的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情形時,甲方應當向其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相關事項,乙方可以協助辦理。

二、協議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

服務內容:

1.代理甲方委託人才中心保管檔案,並代甲方辦理與檔案相關的業務;

2.代為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生育保險金□(根據甲方需要在專案後畫"√");

3.代為繳納住房公積金□(根據甲方需要在專案後畫"√")。

甲方選擇服務專案中 項服務。

服務標準:準確、及時、專業、規範。

四、有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應於每月 15 日前支付乙方外包服務費,服務費包括代發的工資、代繳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及 30 元/人/月的管理費,服務費的計算方法以乙方為甲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務的人員為準。如果甲方委託人事外包服務的人數不足10人的,甲方應按300元/月支付管理費。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依約以現金或支票等形式及時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務費。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代繳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所需的個人資料,並保證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

3.甲方應在每月 10 日前將社會保險金及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變動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4.如需甲方向乙方出具有關委託手續或法律檔案,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

5.甲方如認為乙方的外包服務工作存在問題,有權隨時向乙方反映有關情況並要求乙方予以說明;如果甲方所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並且不違反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並及時予以糾正或彌補。

6.甲方在移交人事外包人員檔案時應按乙方要求補全檔案材料與用工手續,因甲方原因導致檔案材料與用工手續不全,由此引起的有關責任概由甲方承擔。

7.因甲方遲延撥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或者遲延移交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或者因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經辦機構的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如甲方另行委託乙方提供勞動力的,應另行支付乙方服務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服務標準完成外包服務工作。

2.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為甲方提供外包服務。

3.乙方提供外包服務工作時,除要求甲方履行配合義務外,所有工作均應當由乙方工作人員完成。

4.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收取外包服務費用。

5.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資訊保守祕密,不得外洩或用於非本協議約定的用途。

6.如甲方委託代辦的各項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費用及管理費未依約支付,乙方有權為其人員辦理終止手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管理費的,乙方有權按每月 5 元/人的標準收取滯納金。

七、如果甲方因故需將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繳至乙方戶名下,檔案以乙方名義存放,甲方須將代辦人員的勞動合同在乙方備案一份,並且雙方應對代辦人員的個人資訊進行確認。

乙方以自己名義代甲方辦理社會保險待遇、工傷賠償等事宜,在乙方依約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甲方與其職工間發生的關於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糾紛等一切勞動爭議均與乙方無關。

如果需以乙方的名義承擔賠償或補償責任的,甲方應當將相關款項先行支付乙方,由乙方支付所涉職工;如果須由乙方墊付的,甲方應當出具還款承諾書,並在乙方支付後5日內將賠償或補償款足額返還。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變化等因素,若一方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協商不成的可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期滿前,若一方不欲續簽,須於期滿前一個月及時通知對方,協議到期即可終止。

3.一方違約,經守約方催告後在三十天內仍拒不履行的,守約方即可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一方宣告破產或因登出、吊銷等其他方式終止經營資格的,另一方即可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法定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