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報銷。報銷所需要的手續: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一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列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一發票及電腦列印清單原件;
7、如果是代人辦理則需要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