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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報銷比例多少

社保糾紛 閱讀(3.28W)
社會保險報銷比例多少
律師解析:不同身份報銷比例如下:
學生、兒童: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
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
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年滿70週歲及以上: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
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
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其他城鎮居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
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
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併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