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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社保糾紛 閱讀(2.47W)

農村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保險關係的轉移有三種情況,一是遷出,二是遷入,三是本區縣內轉移。
1、遷出。保險物件因戶口遷居外區縣、要求轉移保險關係的,應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鄉(鎮)社保所辦理遷出手續。有關材料應包括轉移申請書、戶口轉移證明等。鄉(鎮)社保所查驗後,應在申請書上籤署意見,將申請者的繳費證、戶口轉移證明材料、申請書及繳費記錄卡上交到區縣級管理機構。區縣級管理機構在收到上述材料後,要確認其轉移資格,進而對"繳費記錄卡"進行核實,並向遷入區縣發要求轉入保險物件的函件。待遷入區縣覆函同意辦理轉移手續後,要及時將轉移者的保險金本息,按規定的計算標準進行核算,轉入遷入的區縣級農保管理機構。轉移者的個人基本情況登記表及繳費記錄卡也要隨之轉到保險物件將遷入的繳費單位
2、遷入。在收到遷出區縣要求轉移的函件後,遷入區縣的管理機構要及時覆函。待對方的保險金轉移過來後,要會同財會部門對保險金進行稽核,確認無誤後,要向遷入區縣的農保機構發出由財會部門和區縣級管理機構分別稽核後的保險金收訖回執。對遷入者的繳費記錄卡和繳費證要稽核,錢帳要一致。
3、區縣內轉移。除了繳費單位變更以外,其他保險關係不做變更。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