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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應該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社保糾紛 閱讀(1.7W)

2020年領取失業金程式大致是:

2021年應該怎麼領取失業保險金

1、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向社保局遞交解聘通知書、失業證明、失業登記表等辦理失業報備;

2、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後,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

4、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後,持社保局發給的稽核檔案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下一個月領取失業金。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