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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如何交社保?

社保糾紛 閱讀(2.1W)
辭職後如何交社保?
律師解析:辭工後的社保,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繳納。
勞動者從用人單位辭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未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有新單位的,應當將社會保險轉移至新單位,由新的用人單位繼續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沒有新單位的,可以將社會保險留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讓社會保險處於斷繳狀態,找到新單位後,再由新單位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也可以選擇由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