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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最低標準繳納比例

社保糾紛 閱讀(1.26W)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徵繳若干規定》第七條 繳費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之日起30日內,到其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出示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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