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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超時加班起訴能獲多少賠償?

勞動爭議 閱讀(5.52K)

一、我國超時加班起訴能獲多少賠償?

我國超時加班起訴能獲多少賠償?

超時加班可以起訴獲得加班費,能獲得多少賠償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賠償需要法院進行審理。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勞動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否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勞動發》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不給加班費怎麼維權?

如果節日期間加班卻沒有拿到加班費,應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在提出維權主張時,要注意收集加班證據。如果拿不到加班費,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維權:

第一,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進行查處。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資發生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加點費用及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金。

三、不定時工作制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對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7條:“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對不同工作時間制度加班費的計算進行了規定,其最後一款規定:“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從全國性質的法律規定來看,並沒有規定不定時工作制的加班情形,普遍認為不定時工作制是不計算加班時間和加班費的,只有在部分地區如上海、深圳的工資支付條例中規定,在法定假日加班,不定時工時制的人員也有加班費,按300%的日工資支付。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一定要注意相關的民事法律中規定的加班的規定,比如加班費的計算和支付、加班時長的限制等,以避免出現侵犯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