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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半年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賠償多少錢

勞動爭議 閱讀(2.56W)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一種合同勞動合同是為了更好的保護雙方的權利與利益以法律形式確立下來勞動關係的一種合同。如果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就可能對勞動者帶來利益損害。因此我國極為重視勞動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並予以了一系列規定。如果半年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賠償多少錢? 

如果半年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賠償多少錢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籤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最多11個月,入職半年沒用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主張5個月的。  

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工資紀錄,工牌、社保紀錄,有署名的用人單位檔案等證明。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的,自應當訂立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資訊,因此關於如果半年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賠償多少錢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來說,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志氣,半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每月兩倍的工資,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