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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中不寫工資可以嗎?

勞動合同 閱讀(2.41W)

一、勞動合同中不寫工資可以嗎

勞動合同中不寫工資可以嗎?

不可以,因為不寫具體工資的勞動合同屬於無效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寫實際工資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勞動報酬屬於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需要賠償。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

1、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

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採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製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般約定兩種違約責任形式,第一種是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即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採用違約金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

勞動合同必須包含上述的內容,如果有缺漏的話勞動者應該要求將所缺的內容補上,否則發生糾紛之後勞動者很難維權。如果有必要的話勞動者可以直接離職,不需要辦理任何的離職手續。離職之後記得向勞動單位要求按照月收入以及工作年限支付離職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