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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傷賠償範圍有哪些?

勞動合同 閱讀(1.61W)

工人遭受工傷,如骨折,被認為是更嚴重的傷害。建議工傷穩定或鑑定結論確定後停工期滿,工人可向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等相關鑑定,以明確相關賠償的事實依據。如果骨折work-injured員工被確定為沒有傷殘級別,那麼工傷保險基金或僱主應支付以下實際賠償專案:為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交通和住宿費用3醫療以外的區域。住院食物津貼、生活照顧費用,以及因停工而受傷的僱員的工資。職工的骨折已構成傷殘工傷保險基金的,或者用人單位在勞動關係終止時還應繳納: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但是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需要根據受傷工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工資水平、解除勞動關係的時間、所在地區員工的平均工資等具體計算確定。

骨折工傷賠償範圍有哪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負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一)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三)合作區域以外的醫療運輸、食宿費用;(四)安裝、處置殘疾輔助器具的費用;(五)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自理的生活費;為一至四年級殘疾僱員提供性傷殘津貼及每月傷殘津貼;(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貼;(八)因工作補貼、扶養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貼而死亡的遺屬的喪葬;(九)勞動能力鑑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