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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還差10個月到期被辭退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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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還差10個月到期被辭退怎麼賠償?

一、勞動合同還差10個月到期被辭退怎麼賠償?

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後,如果公司無理由辭退員工,要給員工賠償。

並且,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要按照以下標準:

1、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

2、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3、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6個月計算。

不過,下面幾種情形公司辭退員工不用賠償: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規定的錄用條件;

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員工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員工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對完成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被公司發現並提醒之後拒不改正;

5、因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有些公司想要辭退員工,又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就會以員工有以上過錯,比如加大員工的考核任務量。那麼,這樣將會直接損害員工的利益,雙方因此產生勞動爭議,並且爭議較大的,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處理。

二、企業辭退的原則

根據原勞動人事部等四部門勞人勞[1987]5號檔案規定:企業對違紀職工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對於那些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後仍然無效的,可以按照《辭退規定》予以辭退。

企業辭退違紀職工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辭退規定》辦事。如發現辭退不當的,要及時糾正;發現確屬企業領導人濫用職權打擊報復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企業對被辭退的違紀職工,要認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矛盾激化。辭退後,本人要求遷移戶口的,按戶口遷移規定辦理。

當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關係後,雙方也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也是要在勞動合同中寫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做出了違法勞動合同或者勞動法的行為後,也是要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也是要求與違約方解除勞動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