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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好處?

勞動合同 閱讀(5.1K)

一、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好處?

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好處?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處:對於單位而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於維護單位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人員的損失;對於勞動者而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更多限制,迫使單位不能輕易解除勞動合同,從而對勞動者的工作穩定性有更好的保障,在面對裁員風險時,無固定期限勞動者能夠得到相應的優待。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哪些?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之間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兩點: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規定情形如下: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國有企業進行改制前,用人單位的有些職工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了很長時間。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三、單位不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賠償嗎?

單位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關於雙倍工資有以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綜合上面所說的,簽訂無期限的勞動合同也需要確定勞動者已工作滿了十年,或者是已連續簽訂了二次固定期限的合同,那麼才可以實施此行為。而且簽訂此合同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來說是有很大的好處,勞動者不用頻繁的換工作,用人單位也保障到人員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