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書毀約流程是什麼

勞動合同 閱讀(1.87W)

三方協議書毀約流程是什麼

一、三方協議書毀約流程是什麼

1、與原單位協商,向原單位接收違約,按照三方協議規定,交納違約金(有些單位不收違約金),從原單位開出退函。

2、從新單位獲取接收函。

3、拿著原單位退函和新單位接收函到就業指導中心領新三方(有時也不需要接收函)。

4、拿新三方與新單位簽約。這個過程中,關鍵在於第一步:如何與原單位協商,拿到退函。具體的情況,不同單位不一樣,有的單位可能會拖很久。所以,如果新單位的簽約時間很緊,而原單位又不會很快給你開退函的話,那結果很可能是你兩家單位都籤不了。

二、三方協議的意義

1、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2、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三、三方協議違約後果

1、用人單位花人力、物力財力,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做了大量工作,錄用人員的後期工作已考慮、安排,一旦違約,一切工作付之東流,全得另起爐灶,造成工作被動。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長期合作關係,由於對學校懷疑,以後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現在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沒有需求,也就沒有畢業生的就業。隨著高校擴招,畢業生將成培增加,學校作為簽字方之一不會為極個別人的利益影響到明年乃至今後就業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

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一個單位,你不去,別人可以去,用人單位不錄用你,完全可錄用別人,錄用你,就不能錄用其他畢業生,日後違約,當初想去的畢業生也不一定能補缺,造成資訊浪費。高校大學生應是講誠信、講法制的踐行者,因此學校再次強調畢業生在簽約過程中要做到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三方協議的簽訂,無論是對學校、結業單位還是畢業生都影響重大,因此一般情況下都不建議擅自解約,因為面臨的不僅有解約金,對學校和畢業生自己也有很多不良的後果和影響,但是如果畢業生執意想要解約,可以按照上面的三方協議書毀約流程解約,把影響降低到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