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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關係的成立要素是什麼

勞動合同 閱讀(1.93W)

合同成立的概念以及合同成立的要素:
1、合同成立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2、合同的本質是一種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達成合意。
3、《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5、《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6、合同的成立一般分為:自動成立、確認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種形式。
(1)自動成立
合同的自動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就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由當事人和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當事人授權的委託代表人簽字,合同既告成立。
它適用於當事人當面簽訂合同而又無須經批准的情況。
(2)確認成立
通過信件、電報、電傳達成協議,是我國對外貿易交往中習慣採用的協議方式。
(3)批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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