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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 閱讀(1.73W)

關於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嗎?

解除合同在公司或者是一些競爭力強的崗位是經常有的現象。那麼關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嗎?解除合同合不合法還要看在用人單位出發點在哪裡,如果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認為員工的條件不符合公司的標準的,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就是屬於合法的解除

一、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嗎

這個得分合法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合法: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嗎?合法的接觸勞動合同有分很多種情形,其中勞動者不符合該公司或者是企業的錄用條件而被辭退的就是屬於合法的解除合同,如果是自己認為的該員工沒有能力,但是員工確實有好好工作,符合條件的就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