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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多久提前通知?

勞動合同 閱讀(2.36W)

一、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多久提前通知?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多久提前通知?

我國《勞動法》規定,建立了勞動關係,不論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以外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經濟補償支付的標準是怎麼樣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綜合上面所說的,沒有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辭職時也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正式的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而試用期的員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