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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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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

在找工作的時候經常會遇到一些不正規的小公司,因此可能會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是拖欠工資,或者是兩者都有,這個時候就需要勞動者瞭解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法律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如果沒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同時發生,勞動者要怎麼辦呢。

一、沒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

1、拖欠工資怎麼辦

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並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

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全部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不繳納保險或不足額繳納保險屬於違法行為, 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如果是單純的保險糾紛勞動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單位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你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 包括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仲裁。

2、未籤勞動合同的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裡的一個月我們俗稱為“寬限期”,換言之,用人單位可以在這一個月內的任何一天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過了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兩倍工資了。

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僱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製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願,因而是無效的。

沒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怎麼辦的問題通過上文的描述想必大家已經清楚了。如果對方拖欠工資的可以隨時離職,並且要求用人單位出具離職手續。拖欠的工資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仲裁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是要給勞動者做出雙倍工資的不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