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期限屆滿的時候,想要繼續在用人單位工作,要續簽勞動合同,那麼在續簽勞動合同的時候我們我們要怎麼辦呢?需要做哪些工作呢?小編為您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勞動合同續簽流程
1、勞動合同續簽定義
勞動合同續簽指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均有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的意願;
經過協商一致,延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2、勞動合同續簽提前30天通知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它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簽勞動合同;
應該提前30天向對方發出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並及時與對方協商,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3、7日內給出書面答覆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應該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答覆。
4、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有比較大的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5、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
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
6、公司與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
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的1個月內辦理續簽手續。
7、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
公司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向,並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二、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
公司與___員工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將於___年___月___日屆滿,
公司決定繼續與__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如同意續簽合同,請於__月___日___時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如不同意續簽合同,請於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覆公司。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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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出租汽車駕駛員可用)
中外合資企業集體勞動合同(一)
江西省勞動合同書(適用於建築施工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