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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賠償最高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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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賠償最高是什麼意思

如果用人單位做出不符合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行為的時候,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索取賠償,用人單位不得拒絕。因此我們經常可以聽到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獲得的賠償是最多的,沒簽勞動合同賠償最高是什麼意思由下文為大家解釋。

一、沒簽勞動合同賠償最高

1、沒簽合同被辭退怎麼賠償

儘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沒簽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2、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沒簽勞動合同賠償最高的意思通過上文有了瞭解。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作為賠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可以通過郵件、同事的證人證言以及工牌等多種方式來證明,不一定就要求只能通過勞動合同的方式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