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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勞動合同 閱讀(2.11W)

一、解除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解除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第一需要明確公司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據相關的法律條件,在員工的勞動合法期內,也就是員工在固定的勞動合同的期限時間內,當然在勞動者沒有出現任何對公司不利的情況下,公司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話,是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公司應當支付超過一倍的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給員工。

第二,倘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的話,應在上述基礎之上再加上一個月工資的待通知金。

假如想要讓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停止其應有的法律效應的話,除了用人單位可以保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在六個月以上但是時間卻還未到一年的,應當按一年來計算;若不到六個月的話,用人單位和企業應向勞動者支付在公司工作的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依據本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依據本法實施那天開始相關的計算。

勞動者解除合同的話,同樣需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進行解除,而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 培訓費用 直接經濟損失 約定的其他的賠償費用。

二、員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賠償嗎?

因勞動者違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有過錯的勞動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未滿服務期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或者因勞動者違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當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想要和對方解除勞動合同,都必須按照法定的程式,提前30天書面通知到對方,如果是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沒有任何違法違規的前提條件下,要解僱勞動者那麼除了要提前通知之外,還必須給勞動者提供他的經濟賠償金,而經濟賠償金贏,如果勞動者在工作單位工作滿一年,就必須支付一個月工資的雙倍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