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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怎麼終止

勞動合同 閱讀(2.86W)

勞動合同終止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解除;通常情形下由員工提前一月提起。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遇到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給勞動者賠付工資
4、經濟性裁員。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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