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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待崗多久可以辭退?

勞動合同 閱讀(2.87W)

一、公司待崗多久可以辭退?

公司待崗多久可以辭退?

公司可以辭退持續待崗6個月的職員,一般來說只有在公司裁員時才會出現待崗職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二、職員待崗期間有工資嗎?

職員待崗期間有工資,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一般來說只有在公司裁員時才會出現待崗職員,且能被待崗的一般是與單位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職員,或者是在單位就職十年以上的職員。在待崗期間職員也是可以獲得單位下發的工資的,若是待崗六個月後依舊不能到單位任職,那麼單位可以將職員辭退,在辭退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