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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流程

勞動合同 閱讀(1.88W)

1、勞動合同續簽提前30天通知。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它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簽勞動合同,應該提前30天向對方發出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及時與對方協商,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7日內給出書面答覆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應該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答覆。
3、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公司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向,並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續簽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有比較大的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
5、公司與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的1個月內辦理續簽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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