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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轉接協議合法的前提是什麼

勞動關係 閱讀(2.25W)

勞動關係轉接協議合法的前提是什麼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公民也越來越關心自身權益的保護,在實際生活中,人們在就業的時候都會與單位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用以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勞動關係是可以進行轉移的,那麼勞動關係轉接協議合法的前提是什麼?我們來了解下。

一、勞動關係轉接協議合法的前提

勞動關係轉接協議合法的前提是經過當事人的同意。

有人單位未經當事人委託或授權,無權擅自將用工關係。勞動者本人對單位的工作關係和勞動義務,既不屬於物權也債權。單位和當事人從法律地位上平等的,如果,只是勞動合同到期,或正常合法的裁員,那麼你的離職則無可非議。但是,單位在違揹你真實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轉移勞動關係則是非法的。

二、勞動合同轉接協議

勞動關係轉接三方協議

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關於將丙方勞動關係從乙方轉移到甲方,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自 年 月 日起,乙方與丙方原先簽訂的勞動合同正式解除並終止勞動關係。

2、丙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其勞動關係正式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3、乙方自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不再對丙方的勞資及社會保險負責。隨同丙方勞動關係的轉移,其勞資、住房公積金及社會保險關係均轉移至甲方。

4、甲方接收丙方勞動關係後,負責支付丙方薪酬及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用。丙方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保持當前水平,或根據評估員工貢獻或業績作出提升調整。

5、乙方不支付丙方經濟補償,但丙方在乙方的工作年限順延至甲方,即丙方在甲方的工齡自其在乙方的入職之日起計算。

6、丙方與乙方終止勞動關係後,不再代表乙方及不可以以乙方名義開展業務/工作。不可以用以往的工作關係進行與乙方有利益衝突的活動。

7、丙方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後,代表甲方開展業務/工作,不可損害甲方的利益及洩露甲方機密資訊。

8、本協議如有爭議,可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深圳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簽名)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否則是不能擅自轉移的,這也是響應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則,勞動關係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一旦處理不好就可能造成很大的傷害,勞動關係轉接協議也應當具備一定的格式,在協議中可以約定三方的權力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