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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辭退程式需要多久?

勞動關係 閱讀(1.78W)

一、公務員辭退程式需要多久?

公務員辭退程式需要多久?

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公務員辭去公職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縣級是科級以上)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因為需要多個單位審批,每個單位拖一下,就不好說了。

根據《公務員法》第84條規定了機關不得辭退公務員的四種情形:

(一)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性公務員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

二、公務員辭退程式

(一)所在單位在核準事實的基礎上,提出建議並填寫《辭退公務員審批表》報任免機關。

(二)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稽核。

(三)任免機關審批。作出辭退決定的,以書面形式通知呈報單位和被辭退的公務員,同時抄送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縣級以下機關辭退公務員,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稽核並報縣級黨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後作出決定。

(四)《辭退公務員審批表》和辭退決定等存入本人檔案。任免機關根據有關規定可以直接作出辭退決定。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公務員是可以被辭退的,但如果一個公務員安心在單位工作,服從安排,上述所列情形是不容易達到的。辭退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辭退的公務員,並應當告知辭退依據和理由。被辭退的公務員,可以領取辭退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